中共泉州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张清怀、陈爱梅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1 17:34:56
泉建党组〔2024〕3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清怀同志任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财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任职时间自2024年10月算起;
陈爱梅同志任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迁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任职时间自2024年9月算起。
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zwgk/rsxx/202410/t20241021_30925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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