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 第十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31 21:07: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2024年度第十批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4年5月15日。审查通过的,企业可通过乌海市政务服务网查看电子证照。审查未通过的,企业将收到电话通知并在1个工作日提交申辩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通过邮寄方式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留下联系方式,实名举报,以备核实。
联系电话:0473-3998391、3998392
联系地址:乌海市民中心二楼A8窗口
第十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内蒙古新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 通过 |
原文地址:http://zjw.wuhai.gov.cn/zjj/879643/879664/169510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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