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通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1 09:06:07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已经我局备案,准予从事其经营范围的房地产经纪业务,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j.qhd.gov.cn/home/details?code=NDE%ce%b3&pcode=NjAw&id=1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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