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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八批)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节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区县经信局、住建局初审,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共同实地核查并审核后,拟对浙江新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进行认定公告,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举报投诉。以单位名义书面举报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180939,方老师

邮箱:11098890@qq.com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607室

邮编:315042

附件: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八批)公示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八批)公示名单

序号

地区

单 位 名 称

1

海曙区

浙江新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海曙区

宁波一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海曙区

宁波领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4

慈溪市

浙江宇洋环境有限公司

5

北仑区

宁波颜欣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5/10/24/art_1229322076_4693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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