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关于2024年第三十三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1 10:09:35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6号)规定,经审核,梅锴鲯等23名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准予梅锴鲯等23名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三十三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8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5/9/2015c2105e80429f8bd74de372ef99a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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