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住新局关于利川市银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1 14:17:3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利川市银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申请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陈述补正,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企业申报内容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我局反映或举报,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四、单位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华家湾行政办公区,办事窗口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4楼州直综合窗口,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419905。
附件: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审查意见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利川市银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燃气经营许可证新申请 | 拟同意 |
2 | 恩施自治州金城液化气站(普通合伙) | 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 | 拟同意 |
原文地址:http://zjw.enshi.gov.cn/gsgg/202503/t20250324_16815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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