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关于湖州吴兴众兴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备案的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24]1号)等相关要求,我局对湖州吴兴众兴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截止期为2024年9月9日。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9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5楼504室)。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2-2702502 联系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

湖州吴兴众兴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经纪机构备案信息

3826680-14182-52-房产管理

 

原文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4/9/5/art_1229210071_58924025.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审查意见的公告(2025年第6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