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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住建局关于2025年第9批承接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内蒙古文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283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试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320号)及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发《承接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事项办法》有关文件的要求,对4家由我局承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评审,于2025年4月25日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评审意见。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或办公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科:0472-5220641

通讯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市住建局1505室

邮政编码:01403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承接自治区住建厅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

意见

1

内蒙古文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增项(委托制)

拟同意

2

内蒙古祥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增项(委托制)

拟同意

3

包头市华宇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增项(委托制)

拟同意

4

包头市安德稀耐新材料有限公司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首次申请(委托制)

拟同意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tzgg/2511180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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