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建局关于转发《自治区 住建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 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 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1 17:28:02
北建施〔2024〕441号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等有关单位自查自纠,配合我局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送至我局(工作邮箱:bhjwjgk@163.com)。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按期报送自查报告,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22号)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9-2032293)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9319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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