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住建局关于公告送达浙江宏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函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1 18:25:22
浙江宏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BM81LJ2F,企业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东海西路2121号科技置业大厦1601室-1):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前预防和要素保障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前期,我局经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原因退回。现依法将上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余柯颉,联系电话:0580-2283026。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szjj.zhoushan.gov.cn/art/2025/7/4/art_1604434_7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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