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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1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审核程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建〔2022〕16号)《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关于调整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参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信用评价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401批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馈。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于次月1号将正式公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06336

地址: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7室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202401批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xlsx

2、市政工程202401批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xlsx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日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1/2/art_1229286672_5237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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