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曝光福建誉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博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1 20:05:52
漳建筑函 〔2023〕 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的要求,市住建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福建誉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博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两家造价咨询企业存在管理较混乱、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管控不完善、造价师执业不规范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存在不合理行为等问题,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相关规定,现予以曝光,并计入信用扣分;对注册造价师违规执业行为将予以立案查处。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引以为戒,遵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执业人员守法守规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造价成果文件质量,以公平合理的咨询服务费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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