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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示 (第四批)

根据《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防政办〔2012〕258号),经审核,防城港市黄昌生等26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如申请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0-2818781,通讯地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改科 (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6室)。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纳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5年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花名册(第四批)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文件下载:

防城港市2025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花名册.xls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26089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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