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桂林市住建局 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扬尘防治费用相关文件的通知

根据当前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开发成本,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以及考虑到各专业新费用定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扬尘防治等相关内容,决定取消全市范围内在工程招投标或直接发包过程中将扬尘防治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之外的单项费用单列的做法,即废止《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6〕34号)、《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通知的补充说明》(市住建〔2016〕156号)和《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以上三个文件。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桂林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501/t20250123_2821429.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党委开展“以科技赋能发展 以初心凝聚力量“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篇:烟台市住建局关于对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010420251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