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再次征求《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社会公众

为加强我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办研究拟定了《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根据次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你们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请各地各部门于2023719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加盖公章)反馈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请社会公众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箱反馈我办。

电话(传真):0991-2810209

电子邮箱:zac2822462@163.com

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月7

附件:

征求意见表.doc

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条文-修改完善).doc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云南省建设工会组队参加2024年全国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知识竞赛斩获佳绩
下一篇:湖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十五轮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和第六轮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