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应村乡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遂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执法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2 02:39:56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丽水市遂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部分处罚权限委托丽水市遂昌县应村乡人民政府行使,委托期限从2025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止。
原文地址: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5/5/12/art_1229425524_5507983.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