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的意见(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2 03:11:28
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9〕93号)将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2024〕24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24〕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近5年来在实际操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我局对意见有关条文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单位和人士积极提出修改意见,请于8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径送我局住房保障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406室;邮箱:zjj_zbk@163.com,联系电话:0754-88465107)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的意见(修订稿).docx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gggs/content/post_2357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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