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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建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含工地扬尘治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减隔震装置生产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第四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县

2

城市供水企业监督检查

供水企业

《城市供水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县

3

污水处理企业监督检查

污水处理企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省、市、县

4

城乡垃圾等设施运行安全监督检查

垃圾运营企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县

5

城镇燃气安全

燃气企业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第一款、第二款

2.《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政府确定的行政管理部门

省、市、县

6

对房地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房地产业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省、市、县

7

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省、市、县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网址:http://sft.yn.gon.cn/ynzfpt/public/enterprise_list.html

 

原文地址:https://www.lincang.gov.cn/info/1338/1319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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