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清远市新建商品住宅、车位购置补贴申报截止时间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2 04:30:16
根据《清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清建〔2023〕147号)文件精神,本次新建商品住宅、车位购置补贴于2024年9月30日已截止受理申报。经审核,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申请由于填报有误或资料缺失等原因,在退回后仍未进行修改。为加快补贴审核进度,请该部分申请人于2025年1月27日前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提交一律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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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阮工、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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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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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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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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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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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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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8666500
(九)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3-8718082
温馨提示:请申报人根据购房所在辖区致电咨询对应的属地住建部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963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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