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住建局2024年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目录》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2 05:52:58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权及工作实际,现确定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公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
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目录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权责清单及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如下:
1.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财政局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857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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