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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潮州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林健武、魏瑞霞连同其共同申请人等2户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具有湘桥区城镇居民户口,2023年家庭月人均经济收入低于1991元(含1991元),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房家庭优先保障),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天,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9日止。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邮政编码:521000,联系电话:2231156。

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市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名单.pdf

 

原文地址: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zfcxjsj/tzgg/content/post_387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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