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2 09:44:25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4﹞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即日起我局受理本地企业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事项,企业可按《汕头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办事指南》(附件2)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申请。(联系人:市住建局谢秀香,联系电话:88566513)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4﹞4号).pdf
2-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doc
2-2.法定代表人声明.jpg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wjtz/content/post_2299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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