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关于建立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2 11:51:17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5-00072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文件编号 | 沪建规范〔2025〕6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
沪建规范〔2025〕6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关于建立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浦东新区、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金山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建管委:
经评估,《关于建立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的实施意见》(沪住建规范〔2021〕2号)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2025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关于建立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的实施意见沪住建规范20212号.pdf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jsgl/20250529/e0bc0a91cf0e40e3897bb5a899212e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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