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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关于青椿山总部基地1号、2号、4号、5号办公楼、6号楼等5个项目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公示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市万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权利人)、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务人)开发建设的青椿山总部基地1号、2号、4号、5号办公楼、6号楼,鄂尔多斯市银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丛林名景商住小区2#楼、8#楼、鄂尔多斯市泰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上邦东升 A-3#、A-5#、A-6#、B7#-B13#、B-15#、鄂尔多斯市新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民和苑商住小区项目14#、16#、鄂尔多斯市紫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国鄂尔多斯低碳谷孵化器一期创新园立业园14号楼16号楼17号楼等5个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公示。公示的备案价格为房屋销售最高价格。(详见附件)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j.ordos.gov.cn/tzgg_123503/202402/t20240218_3572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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