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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第五十九批不符合人员名单公示(二次公示)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建发〔2014〕34号)、《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30号)、《咸阳市公租房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制度》(咸住建发〔2024〕37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2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不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至市房产交易大厦815办公室申诉)。

电话:33216936 33271190

附:咸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第五十九批不符合人员名单公示(二次公示).pdf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xgk/fdzdgknr/bzxzf/202510/t20251013_2022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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