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2.《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2号);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其他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计价文件。
二、检查范围及形式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2023年10月-2024年8月期间编制的我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检查形式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取、集中检查的形式。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9月11日至9月25日,造价咨询企业对已编制的成果文件质量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完善相关资料。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确定检查项目,对被检项目进行全面复核,对存在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结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计价规定,对本次检查范围内编制的国有资金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认真全面自查。
(二)及时整理、报送受检项目资料。接到检查通知后,相关企业需及时报送受检项目相关资料的书面版和电子版,资料送审的完整性与及时性将作为本次检查内容之一。具体内容包括:
1.经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和相应的电子文件;
2.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计价依据材料;
3.工程量计算书等工作底稿。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9/t20240910_8254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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