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关于对怡景绿洲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3 05:57:36
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22〕1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怡景绿洲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保障资格进行了复核。经复核,张娜等121户符合保障条件;黄连国等25户不符合保障条件。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将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腾退承租的公租房。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提交新的补充材料,经再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0539-8606768。
附件下载:怡景绿洲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结果
临沂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 附件【怡景绿洲不合格.docx】已下载次
- 附件【怡景绿洲合格表.docx】已下载次
原文地址:http://lyjs.linyi.gov.cn/info/1027/752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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