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关于2025年第二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3 09:40:01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近期申报二级资质延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审核。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滨州市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等资质延续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7室或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55号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3室
联系电话:0543-3219108、0543-3319077
邮政编码:256600
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核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核意见 |
1 | 滨州市丽丰置业有限公司 | 延续 | 拟同意 |
2 | 滨州市惠众置业有限公司 | 延续 | 拟同意 |
原文地址:http://js.binzhou.gov.cn/art/2025/9/8/art_120640_10320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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