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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建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96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现将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人员进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统计直报工作。

附件:应急厅函〔2024〕96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pdf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8/65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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