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主要用于工业废水排海。工程包括陆域及海域排海管道、提升泵站和调压井,管道总长度为14.662公里,自排海管线一期工程尾水排放位置开始,至拟选入海排放口位置。新建提升泵站1座,新建调压井1座。近期设计排水规模75000m3/d,远期设计排水规模11000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良

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南街50-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参与意见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深圳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020-1)
下一篇:株洲住建局关于公开征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程施工单位服务名单报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