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住建厅关于2025年第二十批朝阳利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3 14:16:39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朝阳利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申请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5月22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7。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原文地址: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5052209513953368/index.s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关于明确区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疆开展检测及鉴定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下一篇:日喀则:夯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