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关于发布“开发区珑樾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的公示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3 14:44:00
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城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已对"开发区珑樾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完成审核,现将"开发区珑樾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予以发布。
2025年10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510/35cf3923a5b94bfa8844a91602f3a0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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