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办理2026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砂浆)通行需求证明的通知
昆明市各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管理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平稳有序正常供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办理2026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砂浆)通行需求证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预拌混凝土(砂浆)车辆限行区域通行需求表》及相关必要材料(详见附件)于2025年12月12日前到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总工办(五华区人民中路216号丰园大厦B座6楼610室)现场提交通行需求申请。
(二)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核实通行需求相关文件后,于2025年12月24日前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出具相关通行需求证明。之后,企业可结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继续对昆明市主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的通告》等有关规定自行确认具体通行路线并关联车辆信息后,向交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
二、有关要求
(一)报件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提供一份。企业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企业需根据实际供应需求情况如实填写《预拌混凝土(砂浆)车辆限行区域通行需求表》(一式两份),并经企业负责人及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盖章。企业后期若有新增供应需求,可适时按需增报。
联系人及电话:唐昕莹,65327531;杨祖贤,65327531。
特此通知。
表1 预拌混凝土(砂浆)车辆限行区域通行需求表(市质安总站)21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5-12-03/50396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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