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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对《吉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与鉴定技术导则》的公示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厅委托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自建房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制定了《吉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与鉴定技术导则》(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03室,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lszjf2022@163.com,联系人:崔佳龙,联系电话0431-82752527。

附件:吉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与鉴定技术导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6日

初审:王成龙

复审:姜海涛

终审:孙绍华

 

原文地址:http://jst.jl.gov.cn/zwgk/gsgg/202412/t20241216_3345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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