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建设小区4号楼维修基金使用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3 21:01:27
建设小区4号楼业主:
建设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该栋楼业主,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使用该栋楼维修资金18000元(维修费用38688元,其中业主自筹20688元),用于4号楼的屋面防水维修。
资料显示,经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现场查看确定后,参与表决的业主11户,占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总户数14户的78%,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804㎡,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2296㎡的92%;同意维修的业主11户,占专有部分参与表决业主总户数11户的100%,同意维修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804㎡,占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1804㎡的100%业主表决通过,书面同意申请使用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定使用规定。
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代该栋楼业主向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划拨该楼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8000元,如果业主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产物业监督科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地址:沿河大道116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3235335。公示期为七天(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6日止)。请保留该公示至期满。谢谢合作。
2025年3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jj.suizhou.gov.cn/fbjd/zfxxgk/zc/qtzdgkwj/tzgg/202503/t20250310_1311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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