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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3月份抚顺市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按照"干净、整洁、安全、有序”工作原则,根据《抚顺市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抚顺市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04/20240410/ad60b0f2-8bd7-4dff-9b8b-254abfc6d6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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