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4 08:45:28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4-00061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24〕179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
沪建标定〔2024〕17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451-2024,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jsgl/20240426/1fa9488d11564c1ba872e46f4326f9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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