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璧山区试行“首违不罚“清单

近日,由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编制的《璧山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公布试行。

本次共有11项行为纳入清单,分别涉及信用档案信息提供2项、变更备案4项、排水设施维护管理2项、物业活动2项、白蚁防治1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璧山区将从严把控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在限期内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三个关键要素,完善行业领域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释放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活力。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桂林市住建消审字〔2024〕第 0021号消防设计审查结果公示
下一篇:亳州市职教园区(一期)建设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7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