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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清远市各县(市、区)办理住房租赁备案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住房租赁管理,方便群众咨询及办理住房租赁备案等业务,现向社会公布清远市各县(市、区)办理住房租赁备案业务联系方式及清远市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范本。

附件:1.县(市、区)住房租赁备案办理联系表

2.清远市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范本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县(市、区)住房租赁办理联系表1.xlsx

附件2:清远市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范本.jpg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bmwj/content/post_1868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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