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明确: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上市交易
11月14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上市交易。此举旨在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支持居民住房消费,促进一二手房市场的良性循环,推动政府和市场的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长沙充分发挥房地产调控自主权,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因城施策推出系列措施,打出房地产政策"组合拳”:4月18日取消限购,将限价调整为价格备案,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8月23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9月30日起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全市各金融机构按国家要求时间节点陆续批量下调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对于"卖旧买新”个人所得税予以阶段性退税。
通过上述系列举措,长沙前三季度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交易规模和房价水平稳定性持续居于全国第一方阵,新建商品房交易量居于全国22个重点城市第7位,中部省会城市第1位,增速全省第一。此次长沙进一步明确,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上市交易,增强了住房的可流动性、交易的可预期性、买卖的自主性,有助于释放需求、活跃市场、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助推长沙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居民权益,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持续推进房地产各项工作。此次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实施后,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10月1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关于房地产工作的相关部署,在长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原文地址:http://szjw.changsha.gov.cn/zfxxgk/gzdt/zhdt/202411/t20241114_11654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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