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建委关于天津和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5家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4 11:29:19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4年10月29日,我委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天津九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8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就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天津和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5家单位(附件1)未完成整改,对上述企业我委将按规定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1月6日至1月10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委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联系电话:29669885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tzgg/202501/t20250103_6823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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