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丽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4 11:55:24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强化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管理,结合丽水市房地产经纪的实际情况,初拟了《丽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丽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11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朱武杰 联系电话:2610576
地址:丽水市大众街119号
附件
1、丽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丽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5/9/art_1229286672_5297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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