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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莫时文等6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的公示

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八步区房改办报来的莫时文等6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6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莫时文等6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莫时文等6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

申购的项目名称

申购类别

与主申请人关系

婚姻状况

姓名

家庭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家庭住房情况

备注

1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莫时文

36000

无住房

配偶

潘雪娇

2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申请人

离异

黄琴

23247

无住房

3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申请人

离异

刘俊斌

36000

无住房

4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汤淑贤

24000

无住房

配偶

佗际洁

5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离异

古慧梨

36000

无住房

6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刘香华

36000

无住房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18046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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