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pdf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dzjs.dezhou.gov.cn/n2477684/c88756843/content.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代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服务和设施验收服务(一标包:代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下一篇:四川住建厅召开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