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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第7批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告4户

经审核,黄伟新等4户家庭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现取消黄伟新等4户家庭的公租房保障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7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告名单(共4户)

2025年4月28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1黄伟新450402********0319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现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2黄紫倬450404********0024
3刘伟450402********0338
4杨林510321********5654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0224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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