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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东营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对近期申报二级资质延续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查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或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请企业登陆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证照”申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

联系电话:0546-8328722,0546-8335795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8号

邮政编码:257091

附件:2024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2024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意见

1

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资质延续

同意

2

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级资质延续

同意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4/4/16/art_37153_10309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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