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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申报省智能建造专家的通知

各区产业办,各有关单位:

一、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537号)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个人积极申报,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江苏省智能建造专家个人信息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3年11月10日18:00前报送市产业办初审,市产业办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上报省住建厅。

申请表、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获奖证明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和汇总表Excel原文件同步发送至邮箱275009627@qq.com。。

二、市产业办将在此次报名的基础上,拟同步组建南京市级智能建造专家库。

市产业办地址:鼓楼区广州路183-2号106室。

联系电话:025-83278243。

附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537号)

2.江苏省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

      3.江苏省智能建造专家个人信息汇总表

南京市建筑产业现代化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附件:附件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的通知.pdf
附件2 江苏省智能建造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3 江苏省智能建造专家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

 

原文地址:http://sjw.nanjing.gov.cn/tzgg/202311/t20231107_409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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