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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5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郴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5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10月29日—11月7日,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5-2161228,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7号。

整改问题

2020年,全省161座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达38座。

整改目标

"十四五”期间,完成城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任务,合流制管网占比逐年下降,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3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提高到100毫克/升以上。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整改完成

情况

(一)落实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按照省定任务要求,郴州市"十四五”期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任务数300公里、其中改造任务数15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为达到70%。郴州市城区、各县市全部完成了辖区内《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全市累计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533.8公里,其中新建271.3公里、改造262.5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通过逐年开展合流制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2024年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已提高至71.84%,提前达到整改目标。

(二)深入摸排检测,不断推进数字化建设。2020年11月起,我市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区市政管网及排水单元排水管网进行摸排检测,共摸排市政管网1492公里,占比100%,为科学制定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有序推进管网建设提供了数据支撑。2022年11月市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全面实现了郴州市设市城市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

(三)实施"一厂一策”,确保进水浓度达标。全省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达38座中,涉及郴州市共有8座,分别为:郴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桂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2021年底前,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完成"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均已稳定达到100毫克/升以上。

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验收销号标准。

 

原文地址:http://zjj.czs.gov.cn/zwgk/tzgg/content_395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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