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住建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建审批〔2024〕148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02:26:59
南建审批〔2024〕148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4〕15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现就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延续、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上述两项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的,申请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标准要求。企业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对承诺内容负责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各级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2024年烟台第四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注销)公告(G022024071201)
下一篇: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四十一批人员资格类审批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