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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关于撤回山西北航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撤回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试行开展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黄牌预警”2个月及"红牌预警”1个月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拟撤回相关资质的8家建筑业企业(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8日。对公示存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期满前提供有关申述材料(含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证件及社保缴纳材料)报送我局建管科,逾期视作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函告市行政审批局依法撤回附件中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59-2222930

附件:关于撤回山西北航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的公示.pdf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uncheng.gov.cn/doc/2023/09/28/379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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